一、基层工会的基本任务
(一)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,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,组织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。
(二)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,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,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,检查、督促、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。
(三)参加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,与人事、财务、后勤等方面建立协商制度,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。
(四)组织教职工开展教学技能竞赛、素质拓展、文体活动和全员育人等活动,总结推广先进经验。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、评选、表彰、培养和管理工作。
(五)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,鼓励支持教职工专业进修和技能培训,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,办好工会文化、教育、体育事业。
(六)监督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贯彻执行,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教学、科研工作,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,改善教职工生活。
(七)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,同歧视、虐待、摧残、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作斗争。
(八)按“十有”标准搞好工会组织建设,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。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,做好新会员的接收、教育工作。
(九)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及时上交工会经费,管理好工会财产。
二、工会财务管理制度
(一)工会经费的来源:会员交纳的会费,本单位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和上级工会的奖励、补贴。
(二)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:会员文体活动、教职工教育、文化宣传、技能竞赛、工会建设等。
(三)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:
1.严格财经纪律,坚持勤俭节约、量入为出的原则,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。收支项目及时登记,做到账款相符,不截留、挪用工会经费,确保专款专用。
2.工会经费重大开支做到工会委员会集体商定,做到票证齐全,手续完备。
3.做好年度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,经审委要加强工会经费开支的审查与监督。工会每年应如实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,接受会员监督。
三、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
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达权。
(二)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,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,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。
(三)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,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。
(四)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,要求工会给予保护。
(五)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、旅游等的优惠待遇,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。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学习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学、技术,学习工会基本知识。
(二)积极参加民主管理,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。
(三)遵守宪法和法律,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,遵守劳动纪律。
(四)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利益关系,向危害国家、学校利益的行为作斗争。
(五)遵守工会章程,执行工会决议,参加工会活动,按时交纳会费。
四、工会主席职责
(一)主持工会委员会的全面工作,明确委员分工,制订工会工作目标和计划,检查、督促工作目标和计划的落实。
(二)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、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等会议,并明确会议主题。
(三)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,结合单位实际,开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,维护教职工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
(四)深入调查研究,及时掌握教职工的思想生活状况,倾听和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,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,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(五)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类活动,结合单位实际,寻找活动的载体,围绕单位的发展,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,发挥工会组织在学科建设和部门发展中的作用。
(六)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,组织工会干部学习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,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,协调和优化内外关系,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。
机电工程学院(工程训练中心)分工会